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世纪雅苑
二、基本情况
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该公司在失信被执行期间(2023年9月7日)违规参与务川县砚山镇乡村振兴路灯治理项目投标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资料中“年度审计报告查询真伪二维码”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报告核验码”均不能正常查询、核验)。
以上事实,有“信用中国”公布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财法〔2023〕8号)中“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处 罚
1、处以审定金额8‰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元三角玖分(¥6500.39),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两年三个月;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149534.64)。
五、处 罚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务川自治县财政局
2、联系人:吴明艳
3、联系电话:0851-25627198